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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安可以执行取保候审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述,作为公安机关分支机构的国家安全机关,有权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此项法律条款清晰明了地阐释了决定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手段的因素,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的刑期、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个体状况等多个方面。当面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国家安全机关可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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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