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致轻伤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轻伤程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便可获得取保候审待遇:1.有被处以短期限制人身自由、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2.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4.当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完成审理,而需要进一步采取取保候审。若任何一位犯罪嫌疑人都符合了上述任意一项条件,那么他们就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至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与要求,则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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