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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后又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均设有最长期限,分别设定为十二个月以及六个月。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者不应再受到刑事追责,或取保候审期限已至,应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同样地,如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被监视居住者不应再受刑事追责或监视居住期限已满,亦应立即解除对其的监视居住措施,同时向被监视居住者及其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再次遭受刑事拘留,这或许表明公安机关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需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在此种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并了解自身被刑事拘留的具体缘由。若认为刑事拘留决定存在不当之处,可依法提出异议,并请求律师提供援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刑事拘留系因取保候审期间所发现的新犯罪事实引发,则应对此案作为新的刑事案件进行处理,涵盖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等环节。反之,若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无直接关联,则应对被拘留者的刑事责任进行重新评估,并依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总而言之,对于取保候审后再度遭遇刑事拘留的情形,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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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6: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