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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要发单子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往往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书,例如取保候审决定书。这些文书将明确记载取保候审期限,同时列举出被取保候审人应承担的义务及对应的违反义务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等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并且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不得间断。若经审查认为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其相关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因此,从现行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确实需要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并切实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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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