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取保候审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凡涉嫌犯罪者、被告人为满足以下任一情况者,皆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其一,可能即将面临期限管制、拘役或独立实施附加刑处罚;其二,可能将于未来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法裁决,且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至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其三,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生活,或是孕妇,亦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不至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其四,由于案件侦查过程已达期限,尚待进一步处理,因此需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机关。若犯罪者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且经评估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即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在未被羁押的状态下接受审判。这就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犯罪者可获得短暂的自由,但仍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制,如定期汇报行踪、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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