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怎么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范,取保候审和缓刑是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方式。其中,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之一,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拘留或逮捕之后仍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逃脱行为,同时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详细列举了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各种情况,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等。另一方面,缓刑则是刑法中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设立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其适用需要满足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宣告缓刑对于其所在社区不会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等多项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缓刑的适用条件及禁止事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取保候审和缓刑是基于各自的法律规定和目的而实施的不同措施。当某人被判以缓刑时,通常表明他已经经过了审判阶段,并且被判处了一定时间的有期徒刑,但是由于诸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过表现等特殊原因,法院决定给予缓刑处理,即在一段时间内不对其执行实质性的刑罚,但犯罪分子必须严格遵守缓刑期间的各项规定。这种情况与取保候审在本质和目的上都有着显著区别,取保候审主要是为了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拘留或逮捕后的法律问题,而缓刑则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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