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取保候审是什么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所确立的一项基本措施,其宗旨在于使满足特定条件的刑事涉嫌者或被告人,在无需继续被羁押的前提下,仍能在特定范围内履行相关义务,以便随时配合司法部门开展各项调查工作以及审判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以下各类情况均可适用取保候审法律程序:首先,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刑事涉嫌者或被告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亦可适用此项制度;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同样可以适用该制度;最后,当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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