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人被带走了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家属被执法机构拘留,如欲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首要步骤便是准确把握其被带走的具体原委及所涉及的罪名性质。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若您的家庭成员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等轻缓刑罚,或是需要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其涉案情节可能会导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又或者,其因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状况,实施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再者,若其已被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待处理,且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均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与理由,以证明被申请人确实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若经审查,被申请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便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请求。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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