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申请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中,各级司法机构(如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通常需遵循如下几个严谨的程序步骤:首先,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向负责该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其次,在收到申请之后,上述司法机构将会对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以确保其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再次,若经审查认定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相关措施,例如收取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等,同时还需向申请人开具取保候审决定书;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否则有可能面临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收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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