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的人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实施取保候审的前提要件包括两种情况,即可能被判处罚金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以及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及以上刑度且在实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情况。除此以外,对那些身患重症、无法独自生活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在羁押期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认罪的人员不得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只要满足上述取保候审的任何一个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身患重病或正在照料婴儿等,他们仍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至于最后能否获得批准,则需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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