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阶段能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案件审理阶段针对特定条件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保障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之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并且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以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况。因此,若在法院审理阶段的案件状况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法院均有权力对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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