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由家属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定,取保候审得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此项法规并未严令规定取保候审必须由犯罪嫌犯或者被告人家属代为办理,仅规定了实施取保候审的适格条件及执行机构。据此,犯罪嫌犯或者被告人家属有资格介入办理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然而这并非硬性要求。鉴于各地司法实况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及其要求可能因不同而异,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进行解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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