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怎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如若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具备如下任一条件,则可依法申请采纳保释:首先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抑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行;其次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处罚,同时如若实施保释将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者;再次,倘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只要实施保释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便可提出申请;最后,若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申请保释。保释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具体的保释程序通常包括递交申请、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审查批准等环节。申请人及其代理律师应向执行保释的公安部门提交保释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公安机关在审核申请人的资格以及案情后,若认定满足相关条件,那么可决定实行保释措施,并发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保释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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