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有担保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法律条款所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故无法提供合适的保证人,然而在满足其他申请取保候审的适当条件下,例如被宣判可能承受的刑事处罚较轻微、身患重大疾病以及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内等,同时也能确保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那么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这三类司法机构便有权综合考虑后,最终决定对相关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因此,即便在无担保人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仍然存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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