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是哪些要求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事宜须满足以下几个具体要求:首先,被指控或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有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的情况;其次,如若当事人存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较重刑罚的情形,同时结合其个人特质及基于取保候审的实施,可有效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的可能性;再者,如果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以考虑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以确保其人身安全并防止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风险;最后,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考虑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以上四个方面的因素,均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