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一年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严格规定,取保候审乃是在嫌疑犯、被告人们满足特定条件之际,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这三大机构联合行动,依法作出的一项强制性手段。然而,此项法规中并未详细说明判决之后,是否还能再次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而是明确阐述了在何种情形之下,才能够采取这样的措施。一般来说,取保候审主要发生在侦查、审查起诉甚至是审判环节当中,一旦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并且已经生效判决,便无法继续使用取保候审这项法律手段了。在判决宣告之时,除非有新的状况产生,例如新证据的浮现需要再度审理,或者发现原先的判决存有错误不得不将其重审,否则是不可能重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因此,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判决一年以后,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再次申请取保候审的。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重新考虑取保候审,则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研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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