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哪个阶段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在如下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境下,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批准:一是从法律上来看,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以及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罚措施;二是指在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幅度的量刑,并且,如果实施取保候审的话,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三是针对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而言,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四是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进行审理。因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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