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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自己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申请书乃是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所提出的旨在获取取保候审之权利的正式书面申请。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形之下,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然而,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则归属于公安机关。在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之际,申请人务必根据自身的特殊状况与案件的实际情况,详尽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缘由及依据,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背景、案件事实、可能的审判结果、社会危害性的评估等等。申请书应以清晰且准确的方式表达出申请人的真实意愿和诉求,同时还需附带相关的证据资料。因此,取保候审申请书理当由申请人依据自身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亲自撰写,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若申请人对于法律程序并不了解或者在撰写申请书方面存在困难,亦可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代为起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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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0: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