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赔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尚未超过法定羁押期限之内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等候法庭判决期间不再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也为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保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条款并未明确指出取保候审需支付金钱,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其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尽管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并无明文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却有可能涉及到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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