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赔后能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确立的取保候审原则而言,其条件的设定涵盖了可能判处的刑罚程度、社会潜在的风险、当事人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及拘留期间的长短等多方面因素。然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绝非仅仅取决于其是否进行了退赔行为,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举例来说,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通过退赔行为有效地降低了其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或者他们具备了其他取保候审的资格,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身患重病等等,那么他们仍有可能得到取保候审的机会。然而,倘若退赔行为未能明显地减轻其社会危害性,或者他们无法满足其他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们很可能就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因此,能否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取保候审的权利,必须依据他们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只要他们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即使已经完成了退赔,也依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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