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的人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提出这样的申请,然而只有在满足特定法律标准时,司法部门方能予以批准。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考虑允许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他们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未来会不会导致社会危害; 第三种情况是他们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怀孕或者正处在哺乳期的妇女,同样需要确保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产生额外的社会危害; 最后一种是在羁押期间届满后,案件仍未得以解决,此时则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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