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有哪些限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员面临以下若干限制要求:首先,未经相关执行防御机关的书面审批许可,他们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居住地的城市或乡村区域;
其次,一旦住址、工作职务、以及联系方法等个人信息有任何变动,须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主动将变化情况向相应的执行方报告; 再次,每当接到传唤时,务必准时到案,积极配合调查; 第四,不得通过任何手段干扰证人出庭作证; 最后,不得采取任何形式销毁、篡改、仿制有关证据,亦不得串通现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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