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后还可以取保候审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审理完毕并宣判之后,通常便无法再次申请实施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在审判开始之前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流畅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特定性质情节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然而,一旦案件进入到审判环节并且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判决,那么被告通常需要面对的便是执行刑罚,而非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除非出现特殊情况,例如需要提出上诉或者存在其他法定的程序要求,否则取保候审的措施通常不会再度被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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