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了还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位公民被实施了“取保候审”的司法制度,那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尚未获得最终裁决。然而,由于生理状况(如重病在身、产妇之躯等)或者社会责任感(保证不会逃逸或逃离法律裁判)等特殊情况,被允许在牢狱之外静待最终裁定。“取保候审”实际上便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一项刑事约束性手段,其主要宗旨在于保障相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能够如期参加到司法裁判程序之中。针对这类情况,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有详尽且明确的规定与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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