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银行卡能否正常使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位行为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待遇之后,通常情况下他的银行账户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位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在未获得执行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果个人地址、工作岗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的情形出现,应在24小时内毫不延迟地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再次,每当传唤时应确保能够迅速抵达指定地点; 第四,严禁采用任何形式干涉证人提供证词的过程; 最后一点,摧毁、篡改或串供等行为都是绝对禁止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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