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检察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是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进行决定和执行。具体而言,它通常会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依据法定程序予以决定,亦或是在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后,由检察机关根据案情进行裁定批准;而在案件审理环节,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是否准予取保候审作出最终决定。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他们也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最后,取保候审还需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以及社会关系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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