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取保候审交给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刑事取保候审往往会由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决策和实施。当涉案者或是他们的亲属、代理律师有意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当向上述机关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经过审查及审批通过后,相关的担保金即可交付给负责具体执行的相关机构予以妥善管理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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