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向哪里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告或其家属决定在被正式逮捕之后进行取保候审申请时,应向主导此案调查工作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其中,取保候审乃是法定的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一环,旨在赋予符合特定标准的被告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可靠担保人的前提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暂时摆脱羁押状态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