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去审判机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若被告人或涉嫌犯罪人员需出席法庭进行审理或者前往检察机关接受调查,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会接收到来自法院或检察院的正式通知。在接到通知后,他们应当严格遵循通知所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准时抵达指定场所,并且必须随身携带所有相关的取保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寻求律师的协助将是非常有益的,这有助于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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