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有可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累犯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必须依据每项个案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述,在以下特定情形下,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构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性命取保候审:(1)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可能性极高者;(2)预计其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处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起社会不良反应者;(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者;(4)案件审判期限已超过,然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司法程序顺利推进者。尽管如此,若累犯符合上述条件,理论上仍然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由于累犯往往被视为具有较高的再次犯罪风险,因此在审批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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