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律师担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并不强制要求由律师作为担保人参与其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保障方式主要存在以下两大类别:保证金以及保证人。若当事人决定以保证人的形式进行担保,则该名保证人既可以为律师身份,亦可视情况更换为其他符合相关条款的个体或者机构。然而,并无硬性规定该保证人非得由律师充当不可。在此过程中,保证人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具有监督的职责,并且在发现其行为出现违规现象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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