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没工作能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被采取此种措施的人员有责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者县城居住地。当然,这并不是指对他们找寻工作的行为进行限制。在此前提下,只要预先告知以便随时可以接受传唤出庭,并且不会妨碍到相关案件的公正审理过程,那么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便可以继续过着正常的生活以及从事相应的职业活动。然而,对于他们能否真正投入工作,还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具体性质来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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