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是第30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重要司法程序并非必然在案件办理的第30日启动实施。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等各个环节中,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至于是否决定采取取保候审以及何时实施取保候审,则主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与决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均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需求,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适时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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