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不会上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涉及直接上门的方式。而主要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具有执行权的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适宜采用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措施。
同时,也会针对此次行动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及须留意的事项。倘若被取保候审人需要按照指定地点接受相关调查或进行讯问时,执行机关则有可能派遣工作人员前往指定地点实施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而非直接登门至被取保候审人的居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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