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取保候审还会收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主要含义为在案件的审核阶段中,允许嫌疑人或被告者在缴纳特定金额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之后,在指定区域内自由活动,以此来确保其在诉讼程序中保持自由并免受逮捕。
然而,此举并不意味着接受取保候审的人员就能够彻底摆脱刑事处罚,相反,如若他们在此期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再次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法院仍然有权决定将其重新收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当发现嫌疑人或被告者存在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严重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对其实施逮捕。因此,即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但只要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被重新收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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