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内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与取保候审乃两款性质迥异的刑事司法强制措施。缓刑制度在于对符合特定限制性条件的罪犯,无需将其羁禁于监狱之中,然而前提是需在规定期限内在社会上接受社区矫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另有取保候审之制,系在审判程序启动之前,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实施的一种非羁押性的司法措施,通常适用于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的案件。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尚未定罪量刑的未决犯,而缓刑则是针对已经判决确定的罪犯所采用的一种处理方式。因此,一经法院判定为缓刑,即表明已经度过了取保候审的阶段,故在缓刑期间无法再次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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