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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到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时,需由犯罪嫌疑人员或其直系亲属、辩护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向负责案件调查办理的相关机构(最常见的就是公安机关),依法提出书面申请。在正式提出申请之时,申请人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一份详尽的申请书,并且还应提供具备相应资格及能力的保证人,亦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所选保证人在资质方面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同时也须自愿承诺在保证期间内,对嫌疑人履行督促义务,确保嫌疑人能够切实遵守法律规定,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逃避侦查或审判活动。一旦审批程序顺利完成,嫌疑人便可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然而,在此过程中,他们依然要承担起守约的责任和义务,例如,严格限制自己的行动范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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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4: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