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要签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程序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必要签订两份重要文件,分别是《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保证书》。前者由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用以明确针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而后者则包括了嫌疑人对于遵循取保候审期间各项规章制度所做的郑重承诺,例如不得擅自离开特定居所、必须做到随时听候传唤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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