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取保候审还能再申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若首次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未获批准,法律明文规定可再次向相关机构递交申请。此过程中,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进一步深入审查。最重要的是,能否提供新的事实情况或者充足的理由来支持取保候审这一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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