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自己申请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行为人并不需要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事宜会由负责办理该项事务的司法机构或机关(例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和实施。当决定对某位涉案人员实行取保候审时,相关司法机构或机关会及时通知该名涉案人员,同时要求其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机关所制定的各项规定,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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