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会办两份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对象并不能同时申请两份取保候审,原因在于此项措施实际上是针对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适用的特定法律程序。当某人成功获得一次取保候审时,就意味着其已经依照相关法规向司法机关缴纳了保证金或者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担保人,借以保证自己能够按时到庭接受审判,并且不会采取任何方式逃脱起诉和判决。若需变更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或者撤销原有的取保候审,则需要启动全新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再次进行所谓的“取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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