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市取保候审书怎么拿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青岛这个城市,要成功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往往涉及到犯罪嫌疑者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律师,他们将得到来自办案机构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常常为公安部门、检察院或者法院等)并能举行必要的会议对相关申请事宜进行讨论、研究。申请期间,申请人须递交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担保。一旦审批流程顺利完成,办案机构将会出具一份正式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以示认可。当取保候审决定书颁发时,我们需严格遵守办案机构的指示,准备好所需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以便于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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