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取保候审去哪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前,通常需要先向负责处理相关案件的机构(比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等)进行申请。在此过程中,作为犯罪嫌疑犯或者其亲属、辩护律师,您有权利向这些部门递交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详细地阐述了要求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以及能够提供给我们担保的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等方面的内容。最终是否批准执行这一措施,将由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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