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取保候审撤销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江苏省苏州市,对于已批准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的撤销,其通常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考虑到现行的强制措施已不再适合于案件情况,从而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具体建议;其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环节中,该院需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最终根据审查结果来决定是否应该撤销取保候审;再次,在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将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是否应当撤销取保候审、转而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做出裁决;最后,法院会将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通知给犯罪嫌疑人以及保证人,同时也会办理相关的手续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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