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到取保候审一般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之间的时间长度,并无固定的界限可循,这主要是因为其具体时长将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仅限于案件的调查进展状况、涉案人员的认罪表现以及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等。当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拘留之后,若判定有必要进行逮捕,则应当在拘留期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经上级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而检察机关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就该请求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经审查,被拘留者并不符合逮捕的条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便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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