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主动取保候审交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及取保候审事项时,通常会由被指控犯罪的被告人或其近亲属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作为担保措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既可通过提供担保人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达成。因此,若选择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获得取保候审,则必须向公安机关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然而,具体的保证金金额将由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而非公安机关单方面主动提出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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