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属于哪个部门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法律制度中,取保候审这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实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是负责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的实际执行者。服膺于这项措施之受益者可以是被指控犯罪的嫌犯或者被告人,他们只需向司法机构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可靠的担保人,便可在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的前提下,暂时离开关押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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