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负责人怎么写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在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时,需向负责此事务的办案机构递交书面申请材料。所提交之申请书应当包含诸多要素,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的详尽个人信息,指控其涉嫌的具体罪行,提出申请的缘由(例如因病、孕期、自首等法定原因),以及对保证自身不会逃避司法程序的郑重承诺,同时也需表达出愿意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意愿。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须明确表示自己愿意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随时接受传唤,按时出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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