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海南省,保释候审的具体实施标准与中国其它区域完全相符,主要是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保释候审主要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拘留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同时也适用于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严厉刑罚但如果对其执行保释候审,则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人群,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包括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子女等方面特殊情况的女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用保释候审这一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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