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必要的步骤: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合法的代表人、近亲属、辩护律师都有权提出这一申请。其次,申请者必须向相关的办案机构(通常情况下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递交正式的书面申请书,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第三,作为保证人,应该满足法律所设定的资格要求,同时自愿承担起相关的保证责任,并通过签署保证书来确认这一意愿。第四,相应的办案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只要发现申请符合条件的话,就有权力决定批准取保候审措施。最后,一旦取保候审措施得以实施,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的行踪、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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